廢棄物 廢棄物管理與衝擊說明安勤營運活動與生產製程中所產生之廢棄物,主要來自產品製造、來料拆包、包材分類、物料整理及製程輔助作業。主要廢棄物類型包含混合五金廢料、EPE 包材、塑膠類、紙類及少量有害廢棄物等。安勤依廢棄物性質進行分類、集中管理、紀錄追蹤及合法清運,以降低廢棄物對環境及作業場所之潛在影響。
廢棄物管理 在一般事業廢棄物管理方面,安勤針對生產後所產生之原物料包材進行分類處理。EPE 包材經集中回收後,定期委由合格清運商進行回收處理;一般紙類包材則納入廠區日常資源回收流程,由廠區回收管理單位每日集中處理。一般包裝袋、塑膠類及紙類等廢棄物,亦依廠區垃圾分類規範進行回收與集中管理,並交由垃圾清運或回收單位進行後續處理。在有害廢棄物管理方面,安勤於製程及維修輔助作業中可能產生少量具有危害特性之廢棄物,例如沾附化學品之擦拭耗材、混合五金廢料或其他經分類後須依有害事業廢棄物管理之項目。此類廢棄物若未妥善分類、儲存或清運,可能造成化學品殘留、洩漏、異味、火災風險或對環境造成污染。因此,安勤將有害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流管理,並依相關環保法規及內部廢棄物管理流程,進行標示、集中、暫存及清運紀錄管理,避免混入一般廢棄物流向。安勤針對廢棄物管理建立相關作業流程,由 PMC 人員負責廢棄物集中管理與拍照紀錄,並由合格廢棄物回收商協助進行重量測量與後續清運作業。廢棄物處理完成後,回收處理廠商提供相關處理報告與紀錄文件,作為安勤廢棄物管理、重量統計及後續改善之依據。每半年由 PMC 單位依據合格廢棄物處理廠商提供之處理報告與相關數據,彙整廢棄物管理資訊並提供予 ESG 相關人員,作為 GRI 準則揭露與永續報告書編製之參考依據。
在廢棄物處理方面,安勤依循相關環保法規辦理廢棄物清運與回收作業,並委託具合法資格之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廠商進行後續處理,以確保處理流程符合環保法規與安全管理要求。目前合作之清運處理廠商為: 宇宣實業有限公司 (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字號為 110 桃園市廢甲清字第 0021 號)安勤於清運過程中均記錄清運日期、廢棄物項目及重量等資訊,以提升廢棄物管理透明度,並作為後續減量、再利用與回收改善之依據。在源頭管理方面,安勤於原物料、來料及進料管理階段,透過 GPM 綠色產品管理系統進行 RoHS(歐盟有害物質限制指令)及 REACH(化學品註冊、評估、授權與限制法規)等相關規範管理,並要求供應商提供不使用證明與合規聲明文件,以確保產品與原物料符合國際環保法規要求,降低有害物質進入產品及製程之風險。
工廠生產過程中所使用之化學品擦拭溶劑,經溫室氣體盤查小組評估後,因使用量較低,對整體環境衝擊有限,故未列入重大統計範圍。惟安勤仍將相關化學品及其衍生廢棄物納入日常管理,透過分類暫存、合法清運、文件紀錄及供應商合規管理,確保廢棄物流向可追蹤、處理方式合規,並降低對環境及作業人員安全之潛在影響。綜合評估後,安勤目前未產生具重大性之廢棄物環境衝擊,未來將持續推動廢棄物減量、回收再利用及員工環保教育宣導,降低營運活動對環境之影響。